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範天嬌 通訊員李旭東 李路路 村主任自己買轎車,卻把發票拿到村裡報銷。近日,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以貪污罪判處田家庵區姚北村原村主任姚寶振有期徒刑十年,剝奪政治權利一年,並處沒收財產五萬元,非法所得予以追繳。
  法院查明,時任姚北村村主任的姚寶振先以個人名義購買一輛白色轎車使用,等田家庵石姚灣行洪區退建與加固工程補償款發放到位後,將該轎車及辦理相關手續費用共計19萬餘元在村賬予以報銷。之後,姚寶振將該車售於他人並將售車款侵吞。  (原標題:淮南一村官買私車用公款報銷獲刑十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z89wzmyl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